跳到主要內容區 :::

B1-B3

樓層簡介

汽車/機車停車區 Parking Lot 
開放時間 : 06:00~22:00  
室內平面車位236格

(含身心障礙停車位5格及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5格、電動車充電樁停車位5格)

室內平面機車位96格

(含身心障礙機車停車位2格)

 

收費標準

機車臨停 20元/次 (隔夜另計)

汽車臨停 30元/時

 

注意事項

1. 小型車停車時數未滿30分鐘免費,滿30分鐘起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 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收費

3. 開放時間截止後車輛不可進出,隔日開放時間起再行開放(封閉時間內停車費持續累計)。

4. 離場前請先至自動繳費機完成繳款,出口無收費服務。

 

場館規範

1.停車場名稱:新北市板橋國民運動中心收費停車場 
停車場登記證號:新北市府核准登字第4599號 2.開放時間:上午06:00 起至下午10:00 止。
3.收費標準:小型車20元/時,月租4,000元/月;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收費。(停車時數未滿30分鐘免費;停車時數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超過1小時以上,不滿30分鐘部分以半小時計算;超時如逾30分鐘,收費仍以1小時計算。)
4.停車種類:大型車0格、小型車236格、機車96格。
5.管理規範:
(一)車輛進、出場應遵循停車場內標誌、標線或依管理人員指示方向進出,並應依標誌、標線、停車位劃設方式停妥車輛。
(二)車輛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破壞、妨害停車場內各項設備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本停車場僅出租停車位供車輛停放之用,對停放之車輛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本停車場之事由,致車輛毀損、滅失或車內物品遺失者,不在此限。
(四)請配合本管理規範(或)進出場與停放車輛,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者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停車場法第32條規範。)
(五)本停車場有權保留部分停車格位,提供計時與非月租者使用;請計時與月租車輛配合,勿將車輛停放於保留停車格位,如有違反者比照本管理規範(四)處理。
(六)進入地下室停車場前請注意與遵守高度限制;若因車輛駛入未注意與遵守高度限制致設備或建築物毀損、破壞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本停車場開放時間自上午06:00起至下午10:00止;開放時間結束時將關閉梯間與出入口,直至隔日開放時間起再開放;封閉時間內所有車輛將無法進出地下停車場,駕駛人須自行注意關閉時段,若在封閉時間內無法進出地下停車場之情事,駕駛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及主張賠償。
(八)計時停車車輛入場未感應計時者,應於離場時於管理室補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停車費以實際停放時間收費。
(九)月租車停車車輛入場未感應月租卡片,應於管理單位處補卡;工本費新臺幣100元後補發新卡。
(十)一般請勿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違反者比照本管理規範(四)處理。
(十一)月租車輛另行有新北市板橋國民運動中心收費停車場停車位租賃契約書。
(十二)進入本停車場放車輛之駕駛人,即表示同意遵守本停車場停車管理規範;若有違反者皆依照中華民國各相關法律辦理之。

​管理者名稱: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板橋國民運動中心營業所
聯絡或申訴電話:(02)2258-8886 #188
月租相關問題請洽 #121 客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