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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客服

一、報名本中心課程前,請先詳閱本中心報名須知及各館課程相關規定。完成報名手續簽名後,其法律效力及於報名人,報名人事後不得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作為抗辯理由。
 
二、轉班、延期(限保留至下一期):請於開課第四次上課前持(1)課程報名單、(2)發票、(3)原刷卡單及原信用卡辦理,逾期恕不受理。每門課僅可異動乙次(非自願性轉班除外),且需由本人辦理。
※第四堂課後(含第四堂),將不接受轉班、延期,僅可依【單堂原價】退費(中途退費恕不再享有團課優惠折扣)。
 
三、團體課程無論轉班、延期或任何異動情況,均不受理轉讓。開課第四次上課前接受學員插班。課程費用計算方式為:剩餘堂數×(課程全期折扣價÷總堂數)。
 
四、退費方式:
1.報名後未達開班人數,或因個人因素於開課日前退費(指未上過任何一堂課者),全額退還不收任何違約金。
2.開課後退費一律酌收剩餘金額20%違約金。若於上課當日退費(上課時間之前)不扣該堂費用。
3.退費金額計算方式:當期繳交費用-(單堂課程原價 × 已進行堂數) = 剩餘金額-20% 違約金。
4.退費時請本人攜帶繳費時之課程報名單、發票(有登記統一編號者需提供公司印鑑)、原刷卡單及原信用卡,至本中心填寫折讓單始可辦理退費。
 
五、團體課程如因學員私人因素請假,恕無法另行補課、退費。但逢颱風、地震、豪雨等天然災害,依新北市政府宣佈停班停課規定辦理,本中心不再特別通知,補課方式將另行公告。
 
六、本中心保有課程報名之最終解釋權,並可因應實際課程安排變更報名方式或併班、調動教室及替換教練。
身心障礙者及其一位陪同者(須有能力照顧者)可享全天免費使用泳池及健身房,球館可當天預約,如有第三人需要使用即須繳全額費用。

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憑身心障礙手冊全時段館內運動設施免費使用。

身心障礙者之陪伴者應具有輔助身心障礙者運動的能力,並負起維護安全的責任,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必要的協助。

●週一至週日上午08:00-10:00,年滿65歲以上及低收入市民免費使用游泳池及體適能中心。

●週一至週五下午14:00-16:00,年滿65歲以上及低收入市民免費使用游泳池及體適能中心。

【寒假、暑假暫停下午公益時段優惠】

●使用資格-65歲以上出示證件公益時段可免費使用游泳池及健身房,上午時段低收入戶憑證明及證件也可免費使用泳池及健身房。

1.設籍新北市年滿65歲以上市民,請攜帶敬老悠遊卡及身分證至櫃檯辦理登記,即可憑卡於公益時段免費使用泳池和體適能設施。

 

基於場館維護、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訂定各項規定及管理方式。私人教練屬非中心認可之師資,其資格、教學能力及品質不一且無法確認,恐將損害學員權益;另因運動教學仍具一定危險性,若學員發生意外、運動傷害,或有影響其他民眾使用安全行為時,其責任歸屬不易釐清,受教學員權益亦無法保障,故訂定禁止私人教學行為之規定,以維護消費者的安全與權益。

又運動教學空間有一定範圍,運動中心皆另劃定特定區域或教室,藉以區分教學用途及提供一般消費者使用,若使用場館內非教學區域進行私人教學,亦有影響其他消費者使用權益之慮。
有關親人指導教學部分,基於親子陪伴確有助於運動發展,亦有助於增進親子間感情,所以在合宜範圍內仍允許親子教學行為,但因私人教學與親子間教學有時不易認定,因此現場人員巡場時如果發現過於專業的教學行為時,均先以口頭柔性勸導,但能證明確為親子關係則不在此限。為避免誤認為私人教學,建議可先行向中心救生員、工作人員說明情況並請該中心適時給予協助。